欢迎访问本网站
当前位置: 首页>>规章制度>>正文

国资处部门权力清单排查

2020年11月03日 10:00  点击:[]

部门权力清单排查

部门国资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一、国有资产管理科

1.负责拟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章制度;

2.负责组织物资验收工作,对政府定点采购供货项目资产发放工作;

3.负责固定资产相关数据的报送工作;

4.负责全院固定资产账、卡、物建立和管理工作;

5.负责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、调剂、处置等手续;

6.负责定期组织学院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;

7.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力配置办公设备;

8.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全院房改工作。

二、招标办

1.贯彻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制定学校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;

2.负责审核上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,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联络工作;

3.组织院内招投标业务的管理或实施;

4.组织规定限额内的院级集体询价活动;

5.对在规定限额内的部门集体询价活动进行备案审核;

6.审核(备案)合同文本,组织合同签订;

7.负责招投标相关文件 资料的这你、归档;

8.做好招标调研工作,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统计上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国资处权力清单

序号

事项名称

实施依据

责任科室

类别

1

物资验收

筑院发【201331号《关于印发贵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》和筑院通字【201612号关于对《贵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的通知。

 

 

国有资产管理科

组织审核

2

固定资产账、卡、物建立和管理工作

筑院发【201331号《关于印发贵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》和筑院通字【201612号关于对《贵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的通知。

 

 

国有资产管理科

统计

3

固定资产增加、调剂、处置等手续

筑院发【201331号《关于印发贵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》、筑院通字【201612号关于对《贵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的通知和筑院发字【201764号关于印发《贵阳学院国有资产处理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。

 

 

 

 

国有资产管理科

审核

4

配置办公设备

筑院发【201331号《关于印发贵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》和筑院通字【201612号关于对《贵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的通知。

 

国有资产管理科

审核

5

上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,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联络工作

筑院发字【20167号关于印发《贵阳学院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。

招标办

审核上报

6

校内招标业务

筑院发字【20167号关于印发《贵阳学院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。

 

招标办

审核上报、组织实施

7

校级集体询价活动

筑院发字【20167号关于印发《贵阳学院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。

 

招标办

组织实施

8

部门集体询价活动

筑院发字【20167号关于印发《贵阳学院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。

 

招标办

审核备案

9

审核(备案)合同文本

由律师进行审核。

招标办

监督审核

 

上一条:国资处廉政风险点

关闭